近一週是今年冬季的寒流週,尤其又下雨,冷颼颼的天氣,大家要做好保暖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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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月底和一位理財的楊太太聊天,她開啟了這個話題:
朋友的一對房客,先生有睡眠呼吸中止症,某天夜裡睡覺中沒了呼吸,太太發現時已晚了四個小時,
驚慌之餘也立即救護車。經搶救後依舊未清醒,家屬因而決定放棄搶救(對家人來很痛心的決定),
熟知拔掉氧氣後,先生竟然有了呼吸...。
聽到這裡時我還反應不過來,楊太太補充說-先生是變成植物人了。當下我從那種親屬離世的痛,轉變
為晴天霹靂的痛(不知你們能懂嗎?)。
至親離世的痛是一種傷,致親變成植物人的痛是一種打擊,而且對病人本人也是生不如死吧!
然後楊太太說他朋友在聊起這事件時,有人提到若遇到類似事件,也可以直接請里長之類的第三保證人,
來證明他的死因,並可直接判定為死亡。
她說告訴我這個事件,除了是要說生命無常外,也是要分享處理的方式,也可以說是用長痛不如短痛的方
式來處理這樣。她另提到,太太受了打擊後還要一個人養家,朋友也暫時不跟她追收房租,但~又能緩多
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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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也提到「身體發出的訊息,請仔細聆聽」(有連結),當然亦有些淺藏的疾病狀況或是慢性病等無法
掌握,但是愛惜自己的身體是必要的, 又因生命無常,因而要珍惜身邊重要的人事物。
想說~
孝經: 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。
然而年輕偶爾有點輕狂、有點任性的我們,似乎有點難做到/也難懂其意;像我也是有人穎弟,才懂父母小心
翼翼保護孩兒的心。所以對自己的身體好(守護自己的健康)是對自己及父母的義務,亦是對孩子的責任。
健康無價!
過年將近,祝福生活美好,如意安康!
天佑台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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